POLICIES REGULATIONS

政策法规

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鱼油

本文出处:保健食品实训基地 发表时间:2023-02-20 19:32:59


附件4

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鱼油》

 

原料名称

日用量

功效

名称

用量范围

适宜人群

不适宜人群

注意事项

鱼油

 

不高于4.0g

(其中EPA+DHA用量不低于1.0g

血脂偏高者

少年儿童、孕妇、乳母;出血倾向者和出血性疾病患者;肝功能不全者

海产品过敏者不推荐食用

辅助降血脂

 

  

 

鱼油原料技术要求

 

【来源】

可食用海洋鱼经蒸煮、分离得粗鱼油,再经进一步精制获得用于生产保健食品的原料鱼油,分为甘油三酯型鱼油和乙酯型鱼油。实际生产采用的工艺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环节:

① 甘油三酯型鱼油生产工艺

粗鱼油经脱酸、脱色等工艺处理后得到甘油三酯型鱼油;或经乙酯化、蒸馏、甘油酯化等工艺处理后得到甘油三酯型鱼油。

② 乙酯型鱼油生产工艺

粗鱼油经乙酯化、蒸馏等工艺处理后得到乙酯型鱼油。

保健食品原料鱼油可来源于鱼油、鱼油提取物、多烯鱼油,技术要求应满足本文本要求。

【感官要求】

应符合1规定

1 感官指标

项目

要求

色泽

浅黄色或橙红色

滋味、气味

稍有鱼油特有的腥味,无鱼油酸败味

状态

澄清透明的液体,无沉淀物,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

【理化指标】

应符合2规定

2 理化指标

项目

指标

检测方法

水分及挥发物,%     ≤

0.2

GB 5009.236

酸价(以KOH计),mg/g≤

3.0

GB 5009.229

过氧化值,mmol/kg    ≤

5.0

GB 5009.227

茴香胺值 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0.0

GB/T 24304

碘值,g/100 g       ≥

140

GB/T 5532

不皂化物,%         ≤

3.0

GB/T 5535.2

铅(以Pb计),mg/kg  ≤

0.1

GB5009.12

总砷(以As计),mg/kg≤

0.1

GB5009.11

苯并[a]芘,μg/kg   ≤

10

GB5009.27

【标志性成分指标

 应符合4规定

4标志性成分指标

项目

指标

检测方法

EPA+DHA含量, g/100g

 

25

GB 5009.168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》

储存】干燥阴凉避光、密封保存。

产品剂型软胶囊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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