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
国家中医药管理局
公 告
2023年第38号
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
关于发布《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
非营养素补充剂(2023年版)》
配套文件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》,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局制定了《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(2023年版)》及《保健食品功能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(2023年版)》《保健食品功能检验与评价方法 (2023年版)》《保健食品人群试食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 (2023年版)》《〈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(2023年版)>及配套文件解读》等文件,现予公告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,已注册备案的非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按照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》和《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(2023年版)》予以规范。
市场监管总局
国家卫生健康委
国家中医药局
2023年8月15日
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3年8月18日印发
《 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(2023年版)》及配套文件解读 (3).pdf
《保健食品功能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(2023年版)》 (2).pdf
《保健食品功能检验与评价方法(2023年版)》 (1).pdf
《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(2023年版)》 (4).pdf
《保健食品人群试食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(2023年版)》 (2).pdf